【最新房地产建筑企业财税课程通知】 【详细课件点击下面标题获取】 【南京·11月27–29日】李利威主讲: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融资税务规划实战【广州·11月30-12月1日】房地产不良资产并购重整+城市更新实操【厦门·11月28–30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立法前瞻与清算实务及筹划攻略
【广 州·11月20-22日】建筑用工实名制下的建安企业全税种财税筹划与风险防控【郑 州·11月20-22日】建筑企业:“合同涉税管理、用工模式涉及的个税社保管理与挂靠工程的财税处理解析【杭 州·11月21-22日】人工费用(建筑劳务公司)财税社保、建筑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最新财税政策及常见风险管控【杭州·11月23-24日】新会计准则下施工企业全流程会计核算规范操作与税务处理技巧【成 都·11月21-22日】2019年建筑施工业财税精英特训营: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篇 【杭州·11月21-22日】人工费用(建筑劳务公司)财税社保、建筑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最新财税政策及常见风险管控
课程席位火速递减中……欢迎抢订!预约报名:010-80574763 (找刘翔老师联系)
移动电话: 137 1870 3875(兼微信号)
报名专用邮箱:2850160377@qq.com【现场课程收费标准】单次收费:3680元/人(建议加入我司会员,会员一人次合一千元左右、非常实惠!) 会员收费如下:
(1)体验卡会员:6380元(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限2人)5本财税书+5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备注:此体验卡只限个人办理)
(2)普通卡会员:9680元(6人次现场学习,首次限4人)赠送(8本财税书+10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
(3)贵宾卡会员:17800元(1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限5人)赠送(13本财税书+13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
(4)钻石卡会员:26800元(2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限8人)赠送(16本财税书+16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价值3000元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5)集团卡会员:46800元(33人次现场学习,含1天我方指定讲师内训)赠送(19本财税书+19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价值3000元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房地产建安营改增财税系列课程感兴趣,外出学习不方便,可申请办理网上学习,足不出户喝着茶水或饮料,惬意,舒适地让您畅听一系列专家精彩课程!
收藏了!房地产企业地下车库土地增值税处理
第一种形式,产权归属开发商。地下车库单独计价,不用作为公建分摊成本,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地下车库,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应得到法律保护。
第二种形式,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车库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处分该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权。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实务中所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第三种形式,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开发商也无权出售。一般说来,地下人防车位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公司不能销售人防车位的所有权,而只能采取转让人防车位永久使用权(下称“出租人防车位”)的方式取得收入。
开发项目地下车库到底要不要分摊土地成本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通常都有涉及地下车库,这个部分是否需要分摊土地成本,长期以来存在争议,给企业的会计核算、涉税处理都带来困扰。尝试分析如下:
一、成本分摊的基本原则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3]17号)中对于成本分摊问题做过这样的描述:
第三十四条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项目中的住宅、商铺、写字楼都共同负担了土地成本,因此必须分摊,但地下车位是否负担了土地成本?有人讲地下车位也是建在土地之上,但这并不是理由。真实的原因应追溯到土地成本的构成原则。
二、土地成本的容积率因素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通常同很多因素有关联,如土地使用性质、土地面积,还有土地容积率。容积率决定了未来土地上可以建设的房屋面积,直接影响开发商的收益,因此土地如果调整容积率,也必然涉及出让金补缴。
如《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的有关规定:“经依法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调整时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核定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三、地下车位是否影响容积率?
根据上面分析,地下车位如果影响容积率,应当分摊土地成本,如果未影响容积率,不应当分摊土地成本。关于这个问题,各地政府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可能有差异,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在审批时并未将地下车位面积计入容积率。所以,地下车位面积通常属于总建筑面积,但不属于计容面积。关于这个问题,在企业规划审批中可以清晰区分。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地下车位不计入计容面积,不需要分摊土地成本;如果计入计容面积,应当分摊土地成本。当然,还要考虑地下车位是否对外销售,如果不对外销售,作为公共配套,不涉及成本单独分摊问题,如果对外销售,应作为单独成本对象,分摊对应成本。
这个原则会对企业会计处理、所得税处理和土地增值税处理都带来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土地增值税处理。
四、对外销售的地下车位分摊土地成本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地下车位如果对外销售,无论有无独立产权,通常界定为不动产转让,参与正常土地增值税清算,而且在清算中和商铺、写字楼、公寓等并入其他商品房类别统一计算增值额。
对于具体企业项目而言,地下车位分摊土地成本最终对于土地增值税必然产生 ,如果分摊,则更多土地成本被计入了其他商品房扣除项目之中,如果不分摊,更多土地成本被计入了住宅扣除项目之中。至于哪个部分在清算中更需要分摊成本,各个项目时有差异的。
但我们认为,无论企业是否有冲动将土地成本在地下车位进行分摊,均应遵循容积率的标准进行衡量。计容面积内分摊,不在计容面积内不分摊。
转自:焦点财税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免费领取下列资料
一、一套完美的680个带公式Exel模板工资绩效、社保考勤自动生成! 二、500强房地产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大全+万科成本管理资料+碧桂园成本管理资料+恒大地产成本管理资料+绿城成本管理资料等等三、再也不加班!点亮“在看”,分享干货